欧洲各国对家庭团聚签证的住房面积要求存在差异,核心目标是确保申请人能提供稳定且适合家庭生活的居住空间。以下是主要国家的具体规定及操作细节。
一、法国:明确面积标准,强调“正常居住水平”
最低面积要求
三口之家:至少25平方米
四口之家:34平方米
五口之家:43平方米
住房需配备基本生活设施(厨房、卫生间等),且符合当地“正常家庭居住标准”。
附加条件
独立性与合法性:需提供长期有效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,合租需确保独立生活空间(如独立卧室+共用公共区域)。
收入匹配:主申请人收入需达法国最低工资标准(SMIC),且需稳定。
二、丹麦:灵活计算方式,但审查严格
面积计算二选一
人均20平方米:例如夫妻二人需至少40平方米总面积。
房间数限制:总居住人数≤房间数×2(如两间卧室最多住4人)。
合租限制
合租需满足“至少两间卧室+公共区域”,但与房东同住或亲属合租时,通过率较低。
黄卡登记:需确保房屋未超额登记住户,否则直接拒签。
续签要求
首次申请和续签均需重新审核住房条件,标准与首次一致。
三、德国:地方差异大,外管局裁量权高
地方性标准
常见要求:单身14–18平方米,每增加一人需增加10–12平方米(如夫妻需25–30平方米)。
特殊案例:弗赖堡等地明确要求夫妻至少25平方米。
合租与设施要求
允许合租,但需证明有独立房间及公共区域使用权,且租期≥1年。
需提供房屋合同及近2个月租金缴纳证明。
四、通用要求与避坑建议
核心原则
长期合同:租期通常需≥1年,转租或短期合同可能无效。
独立设施:厨房、卫生间需独立或有限共用(如仅与房东共用)。
常见拒签原因
面积不足或合租不符合标准(如丹麦与房东同住、德国人均面积不达标)。
材料不全:缺租房合同、收入证明或房屋平面图(德国部分城市要求)。
实操建议
提前确认地方政策:尤其是德国,需向外管局(Ausländerbehörde)核实具体标准。
优先独立住房:合租风险高,丹麦移民局明确建议“单身公寓更易通过”。
预留时间:法国审批需8个月以上,若被要求补材料(如换房),可能延长至1–2年。
三国住房要求对比表
要求 | 法国 | 丹麦 | 德国 |
面积标准 | 三口之家25m²,每增一人+9m² | 人均20m²或人数≤房间数×2 | 夫妻25–30m²,地方差异大 |
合租政策 | 允许,需独立卧室+共用公共区 | 限制多,与房东同住难通过 | 允许,需独立房间+长租合同 |
特殊规定 | 需市长审核社区融入情况 | 黄卡登记人数影响资格 | 外管局实地核查常见 |
收入要求 | ≥SMIC工资(如配偶+子女) | 未明确,但需稳定收入证明 | 需经济担保书(按§83–84外国人法) |
因此,建议优先确保人均面积达标(法国按家庭规模、丹麦20m²/人、德国参考地方标准),并选择独立住房。务必提前3–6个月准备材料,避免因住房问题延误团聚。若遇复杂情况(如合租),可咨询目标国移民律师或当地移民局获取书面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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